【合同纠纷】预存货款无法抵扣货款,律师调解退回80%款项
发布时间: 2020-05-28 | 18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委 人】*

【审理程序】调解

【代理结果】成功调解解除合同,对方公司退回4万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杨浩辉律师、梁雨彤实习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4日,曹*与佛山市酷*热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酷*公司向曹*供货某品牌的发热瓷砖产品,曹*签署《协议》当日即支付预存货款5万元。后2019年10月8日,曹*向酷*公司下单订货,要求酷*公司发货。酷*公司答复预存货款5万元无法抵扣货款,并要求曹*另外支付货款。曹*认为,酷*公司提出预存货款无法抵扣的请求并不合理,遂委托我所代理,维护其合法权益。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办案律师通过与委托人详细沟通,深入了解案情及细节,从而确定办案思路及方案。查阅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后,询问委托人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委托人表示不愿再继续合作。办案律师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但对于“预存货款”的使用有明确说明,走诉讼途径未必能达到委托人希望的效果。经委托人同意,办案律师首先向酷*公司发送律师函,对方收到函件后主动联系办案律师,办案律师向公司方阐明利害关系,利用商雄诉讼逆转“十大法宝”里面的高效谈判,最终酷*公司同意解除合同,退回4万元预存货款,避免诉累,委托人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三、争议焦点

1、酷*公司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2、是否满足解除合同的要件?

 

四、律师点评

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文本内容,不要依赖于对方的口头解释。合同一旦成立,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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