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卖房却反成被告称其违约要求赔偿,到底是谁出尔反尔
发布时间: 2018-07-26 | 1693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16)粤0784民初1797号
【委  托  人】黎*琪
【代理结果】直接驳回对方诉讼请求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袁雄飞 律师、麦转笑 实习律师
一、基本案情    
     委托人黎*琪将在鹤山的一栋别墅通过中介出卖给原告李*华,但在买卖过程中,对方欺骗委托人称其可以贷款100万。但后来又变更了中介及贷款银行,委托人黎*琪得知后,觉得李*华不可靠,于是不再理会。结果对方现以委托人黎*琪不配合过户,称其该行为已构成违约,要求委托人黎*琪承担三倍定金返还及双倍返还评估房屋费用。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黎*琪委托后,经过办案律师的深入研究,在办案的过程中,办案律师搜集对方没有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我方过户存在过错的有力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适用的有利法规,派遣律师多次与对方谈判调解,最终法官认可我方的答辩意见,驳回对方三倍返还定金及双倍返还评估费的诉求。   
三、争议焦点
  面对对方消极履行合同,如何主张对方违约在先?
四、律师点评
 在如今的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中,很多人为了避免麻烦都是选择中介机构代为买卖房屋,但是中介市场鱼龙混杂,中介公司的资质及诚信有待考究。不少中介为了赚取高额的中介费用,不惜对买卖双方作出虚假的承诺,致使交易失败导致诉请到法院的案件层出不穷,那么作为买卖房屋的一方,首先应当挑选合格的中介代为办理,其次谨慎签署任何文件,对方买卖合同更是要求条约做到十分细致、明确,否则出现问题的时候存在较大误差,不仅仅浪费了时间,还徒添烦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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