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律师依法向其索赔
发布时间: 2018-08-29 | 1663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16)粤0605民初19040号
【委  人】莫*霞
【审理程序】法院一审
【代理结果】交强险在其额度内进行理赔,降低我方赔偿责任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袁雄飞 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9月12日,被告一莫*霞在桂城与原告唐*书发生碰撞,唐*书因此而受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莫*霞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唐*书诉请二被告赔偿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各项损失合计36436.27元。
      莫*霞此前在被告二**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及保额为50万的商业险。但莫*霞的驾驶证有效期系至2014年3月11日,到事故发生时莫*霞依然没有换领新驾驶证。**保险公司认为莫*霞在本次事故中属于无驾驶资格,故**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事故赔偿应由莫*霞一人承担。莫*霞认为保险公司此举非常无理,遂委托我所代理此案。

二、代理过程
      我所于2016年12月11日接受莫*霞委托代为处理该案,当事人委托时距离开庭只有一周时间,时间非常紧迫。辩护律师接案后马上开展工作,多次与当事人进行面谈,要求当事人尽快补领驾驶证。办案过程中,又及时用电话沟通案情并安抚当事人的情绪。经过辩护律师在庭上的据理力争,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保险额度内进行赔付,大大降低了我方的赔偿责任,当事人对我所的工作表示相当满意。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支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损失13194.33元予原告唐*书。
      
三、争议焦点
      驾驶证已过有效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律师点评
      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降低自身赔偿责任的最佳方法就是要求保险公司在其保险额度内进行赔付。但现实生活中,保险公司常会以各种理由拒绝赔付,且赔付时间漫长,导致车主因此会被伤者起诉至法院,产生纠纷。因此,建议在事故发生后,马上便让律师介入调解,借助律师的谈判技巧以及专业能力,争取让保险公司尽早理赔,快速解决纠纷!
返回列表
友情链接: 武汉律师 | 宁夏在线 | 刑事律师 | 佛山婚姻律师 | 佛山刑事律师 | 佛山合同案例 | 东营搬家公司 | 太平洋在线 | 谢保平律师 | 沈阳律师 | 中国律师
Copy©right 2003-2017熊何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91131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