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21.5.6】我所承办张*民间借贷案追回90万借款
发布时间: 2021-05-06 | 3886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所承办张*民间借贷案追回90万借款。

陈*分别于2019年8月15日、2020年1月5日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张*借款60万元和30万元,每月利息3分。2020年7月9日,因陈*未按约定向原告支付7月利息,原告张*通过微信与被告黄*联系才获知陈*因病去世的消息。

因担心该笔款项无法追回,遂原告委托我所代理案件,追回借款。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律师进行案件办理。为了顺利争取到最好的效果,办案律师与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后,制定办案思路和方案。迅速起草起诉状、法律文书,整理证据清单,收集证据材料,到禅城法院立案。因我方向法院起诉,并通过与法官沟通,对陈*的继承人们财产进行冻结、查封。最终被告迫于压力,在开庭前主动与我方沟通并愿意偿还借款90万,迅速追回款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如下:

一、原、被告双方同意由被告黄*自法院出具调解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付清90万本金;

二、如果被告黄*能按上述约定履行则视为本案债务已经结清,如果被告黄*未按上述约定按时履行,则被告黄*除需支付90万本金外,还应向原告支付自2020年7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9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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