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超过诉讼时效难索赔,律师调解获赔9.6万
发布时间: 2018-08-29 | 1667 次浏览 | 分享到:
【委 托 人】林*
【代理结果】调解接案,成功争取到赔偿款共9.6万余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黄少峰 律师、刘作朋 实习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4月1日,林*在佛山市禅城区彩虹路骑自行车去上班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林*10级伤残,无需住院,医疗费均是自行承担。经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
     因对方车辆有购买保险,林*于是多次找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均未成功。无奈之下,林*委托我所代理此案。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办案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和当事人沟通了解本案案情。沟通过程中,办案律师发现本次事故是发生在2016年4月1日,距离目前我所接受委托的时间已经1年有余。而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只有1年,即本案的诉讼时效已经经过。如果提起诉讼的话,败诉的风险很大,所以办案律师确定两个办案思路:1、收集中断诉讼时效的证据,准备提起诉讼;2、促进双方进行调解。
      办案律师在确定方案以后,一方面指导当事人收集相应的证据,比如电话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微信记录等等;另一方面,又多次和保险公司沟通协商调解事宜,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累,避免走诉讼途径。经过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保险公司共计赔付96212.56元给予我方当事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争议焦点
     诉讼时效是否经过?

四、律师点评
     本案中,当事人几乎面临索赔无果的情况,幸得我所专业律师的帮助,才最终通过调解获得了相应的赔偿款。律师建议, 如果无法自行追索相关的赔偿,当事人应当考虑尽快提起诉讼维权,避免因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而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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