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合作方无理拖欠工程款,律师介入调解快速拿到欠款
发布时间: 2018-07-26 | 2266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13)佛南法民二初字第403号
【委  托  人】丁**(原告)

【案情简介】
     2007年开始,我委托人(原告)与被告天津海*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业务:原告包工包料向被告报价,被告再次向发包方最终报价,在被告与发包方达成合意双方订立合同后,原告负责提供工具、购买原料、组织人员施工等,工程完工后被告根据报价单、发票向原告结算。2012年6月,原告以上述方式向某发包方提供工程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工程款项共计491792.69元,被告支付85000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脱未及时履行债务,截至委托为止被告仍拖欠原告406792.69元。原告为维护自身利益,遂委托我所为其追回工程款。
   
 【代理过程
      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仔细核对了委托人的付款凭证、报价对账单、手写账单单页等证据以及确定工程款具体计算方式及具体数额。为了尽快给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我方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对被告提出起诉。在准备开庭的过程中,考虑到委托人希望趁早拿到工程款,我所便向被告方协商施压。一审结束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我方积极应诉。

判决结果
      二审庭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被告向原告支付了20.5万的工程款项。

律师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工程款合同纠纷,不同于其他民事纠纷,因为案件标的一般很大,每每延迟解决一天,当事人就会多面临一天的资金压力。该类纠纷会涉及到相当多的数据、账单核算,需要精细认真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应选择经验丰富、思路清晰、积极沟通、认真负责的律师协助法官及时判决充分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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