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手房业主不配合办理过户要求解约,律师介入续合约
发布时间: 2018-07-26 | 2290 次浏览 | 分享到:
委  托  人黄*坤
【代理结果】庭外调解,实现房屋过户目的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马嘉宁 律师

一、基本案情
     委托人黄*坤与业主钟*贤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钟**名下房屋。双方约定,黄*坤可通过银行按揭分期付款。在黄*坤办理好银行贷款手续后,双方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是,业主钟*贤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迟迟不肯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要求解除合同。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迅速指派律师跟进案件、收集证据立刻研究相关案例、法律法规,对案件有了初步的了解,并针对案件情况及我们办理合同案件的经验迅速确定本案思路,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办案律师发现双方有较大的调解空间,故在提起诉讼前,先行进行调解工作。在办案律师的努力下,业主钟*贤认识到违约、解除合同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在办案律师的周旋下,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继续履行合同。通过我所律师的努力,当事人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了委托目的,避免了漫长的诉讼。
 
、争议焦点
  业主钟*贤一直不肯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否构成违约?

、律师点评
     现今二手房交易市场比较混乱,加之,房价波动较大,不少卖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后悔,意图毁约,以各种理由刁难,拒绝出售房屋。此时,作为弱势的买家就要固定好证据,通过调解、协商等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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