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律师介入成功争取缓刑
发布时间: 2020-05-28 | 1884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200604刑初119号

【委 人】*(家属)

  人】*

【审理程序】一审 

【代理结果】缓刑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2019年5月至6月,被告人*(委托人)通过互联网购买了支付平台、短信平台和用户电话信息,伙同被告人*在其租住的佛山市禅城区某房内,以打电话形式寻找需要小额贷款的客户,编造为客户进行网络小额贷款申请和审批的事实,诱骗客户缴纳人民币(以下币种同)399.99元至2000元不等金额作为贷款保证金,共骗取客户保证金56990元,期间被害人孔*被骗2799.93元,被害人何*惠被骗800元,被害人邱*山被诈骗1199.97元,被害人陈*杰被诈骗799. 98元。2019年6月27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31日被逮捕。被告人何*、阳*犯诈骗罪,于2020年1月9日提起公诉。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量刑建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决定

*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二、代理过程

在接受委托后,我所律师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了解基础事实。在其后的办案过程中,办案律师指导家属积极联系受害人,多次与犯罪嫌疑人家属以及受害人沟通赔偿谅解和退赃事宜。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办案律师经过阅卷、研讨、并综合全案的证据情况来看,本案的涉案金额为56990元,并没有超过10万元,虽说使用网络工具,但考虑其金额并不大,也已经全额退还赃款,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处罚,考虑量刑平衡,综合对本案进行评判,可考虑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方案。

被告人*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自愿认罪、认罚,退还所有赃款,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积极悔改,确有悔罪表现。在审判阶段,经过办案律师的不懈努力,法庭采纳我方办案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缓刑。当事人对此表示十分满意。

 

三、争议焦点

是否符合缓刑构成条件?

 

四、律师点评
     很多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在涉及刑事犯罪后往往处于焦虑、无助的状态,往往亦因此而忽略的案情细节,容易造成对当事人不利的局面。因此,律师建议,一旦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的家属应第一时间让专业律师介入处理。专业律师更早地介入了解案情,既可以安抚被羁押的当事人,又能够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对后续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结果非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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