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律师介入争取无罪释放
发布时间: 2018-07-27 | 1571 次浏览 | 分享到:
【委  托  人】陈*朗(犯罪嫌疑人)
【审理程序】公安侦查阶段 
【代理结果】无罪释放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汤卓岚 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25日,陈*朗入职江西**商贸有限公司担任网络销售一职。至案发前仅工作16天,对于公司的运营模式、经营范围、工作内容等尚未明确了解和认识,在工作期间按照组长的指示工作,添加微信好友,推荐赌博网站。2018年1月10日,被顺德区公安局跨省刑事拘留。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法定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作出决定:
证据不足对其予以释放。
 
二、代理过程
      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刻研究相关案例、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会见了嫌疑人陈*朗,初步了解案件的事实经过,并针对案件情况及我们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直接跟办案警官沟通取保情况,及时跟进。陈*朗家属心情急躁,办案律师多次跟家属沟通案件进度,安抚家属情绪,家属对办案律师的办案质量、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满意。
 
三、代理意见
1、陈*朗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2、陈*朗并未从中牟取任何的非法利益。
3、即使公安机关认为陈*朗有触犯诈骗罪的行为,但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应认为是犯罪。
4、陈*朗无犯罪前科,也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四、争议焦点
案件涉及面广,受害人多、同案犯多,时间紧迫,能否争取春节前予以释放
 
五、律师点评
     本案中虽然案件涉及面广,受害人多、同案犯多,时间紧迫,但办案律师通过直接跟办案警官沟通,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进度、取保情况,及时跟进,得知释放的确切时间后马上通知家属,在办案过程中多次跟家属沟通案件进度,安抚家属的急躁情绪,最后成功在春节前成功争取无罪释放,家属对办案律师的办案质量、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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