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诉请结束婚姻,律师介入协议离婚
发布时间: 2018-07-27 | 1961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16)粤0608民初3912
【委 托 人】刘*兵
【审理程序】法院一审
【代理结果】协议离婚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梁慧中 律师   卓水锦 律师助理
 
一、基本案情
      刘*兵与被告何*珊双方于2008年03月18日登记结婚,并于2008年10月22日育有一子刘*庆。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性格严重不合,导致二人婚后时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咒骂,家庭气氛极为压抑。后,双方以家庭生活不愉快为由而长期处于分居状态,且分居期间没有任何联系,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夫妻感情更是荡然无存。刘*兵为能够尽快结束这段婚姻关系,遂委托我所帮忙处理。
 
二、代理过程
      我所在接受委托后,经过办案律师与委托人的多次沟通,最终确定了本案的办理思路。随后,我所办案人员积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及资料,在一审开庭前,又反复同委托人、被告
何*珊以及法院进行沟通,及时更新案情信息。最终,促成委托人刘*兵与何*珊达成离婚协议并协议离婚。达成了委托人刘*兵希望快速离婚的理想效果,同时也为委托人刘*兵免除走诉讼流程的负担,取得了让委托人满意的效果。
 
三、争议焦点
1、双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2、双方共同财产如果分割,有没共同债务、如何分担;
3、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四、律师点评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人们对婚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律师建议,男女双方应在婚前充分了解对方的性格特征、处事方式、对方家庭等各项因素,再理性决定是否要结婚。而当婚姻出现问题时,双方也应该努力去维护,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理性思考问题并做出理性的决定。如二人判断双方确有离婚的必要,双方也可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再走诉讼程序。必要时,也可寻求律师的帮助,让律师及早介入纠纷处理
避免矛盾的进一步增大,乃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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