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朋友“借钱不还”变老赖,律师介入追回借款
发布时间: 2018-11-26 | 2193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15)佛城法执字第4928号

【委  人】*杨

【代理结果】*星向黎*杨偿还借款本金2465000元,并支付案件受理费、公告费30000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何瑞华 律师

 

一、基本案情

       原告黎*杨于2005年12月5日借给被告罗*星港币1202006年5月15日2008年1月21日分别再次借给被告罗*星港币10030元,原告黎*杨共计借给被告罗*星港币250元,以上借款皆通过支票方式支付。被告罗*星于2014年7月18日与原告黎*杨签订还款承诺书,承诺分批归还借款。但是约定还款期届满后,经原告黎*杨多次向被告罗*星催款,都遭到被告罗*星屡次推脱,丝毫没有还款的意思,被告罗*星拒绝还款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黎*杨的利益。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迅速确定本案办理思路,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后经委托人起诉,法院支持委托人全部的诉讼请求。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如下:

被告罗*星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黎*杨偿还借款本金2465000元;本案受理费、公告费30000元由罗*星承担。

 

三、案情焦点

1.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2借款数额是多少?

3.双方之间有没有约定利息?

 

四、律师点评
       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当借钱给朋友亲戚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了解其借款的用途、经济能力如何、人品信誉如何,尽量在多方面全面了解后再决定是否借款,借多少,并及时签定借条。如确发生欠款不还的情形,应及时固定证据,可先行双方协商,再走诉讼程序。必要时寻求律师帮助,让律师及早介入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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