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对方借钱不还,律师介入调解快速追回4.5万借款
发布时间: 2021-05-10 | 1685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20)粤0605民初31758

【委 人】*(原告)

【代理结果】成功调解,快速追回借款本金45000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王建婷 律师

 

一、基本案情

 原、被告是朋友关系。因被告经济困难,原告黄*20171118通过现金方式向被告谢*出借2万元,于20171119日通过转账方式再向被告谢*出借2.5万,合计共向被告谢*出借4.5万元。被告收到借款后1119日出具《借条》,《借条》约定一个月后还款约定还款期届满后,被告谢*一直未予归还。经原告黄*多次向被告谢*催款,均遭到被告谢*屡次推脱,被告谢*拒绝还款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原告黄*的利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委托我所代理此案。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迅速确定本案办理思路,并指导委托人通过录音、报警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庭审时,办案律师利用前期准备大量证据的优势,综合运用商雄十大法宝中的“高超谈判协商能力”,成功与对方达成调解,并签下调解协议,快速一次性追回借款4.5万,免除委托人诉讼之累,极大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如下:

一、双方一致确认,截止至20201217日,被告谢*尚欠原告黄*借款本金45000元。

二、双方一致同意,上述第一项所述款项45000元被告应于20211231日前清偿完毕。

 

三、争议焦点

1、借款关系是否成立;

2、借款金额是多少。

 

四、律师点评
    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当借钱给朋友亲戚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了解其借款的用途、经济能力如何、人品信誉如何,尽量在多方面全面了解后再决定是否借款,借多少,并及时签定借条。如确发生欠款不还的情形,应及时固定证据,可先行双方协商,再走诉讼程序。必要时寻求律师帮助,让律师及早介入纠纷处理。

 

返回列表
友情链接: 武汉律师 | 宁夏在线 | 刑事律师 | 佛山婚姻律师 | 佛山刑事律师 | 佛山合同案例 | 东营搬家公司 | 太平洋在线 | 谢保平律师 | 沈阳律师 | 中国律师
Copy©right 2003-2017熊何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9113120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