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取离婚诉讼费标准
发布时间: 2018-07-25 | 6923 次浏览 | 分享到: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离婚诉讼技巧性很强,不要轻视。


  一、离婚诉讼费标准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离婚诉讼费的负担


  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另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


  三、离婚诉讼律师费


  按司法部颁布的律师收费办法规定,如果离婚不涉及财产的收费每件1000元,涉及财产的按比例加收。1万元5至万4%,5-10万3%,10-50万2%,50-100万1%,100万以上0.5% 。律师收费现在实行的是协商收费,虽各省都有律师收费标准,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还是以协商为主。这是因为,无论那个标准对不同的律师都会存在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如果不涉及财产的一个案件3000元,如果有财产的按照标的的大小进行收费,不过数额可以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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