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18.08.14】我所承接洛*贷款纠纷追回货款12万元
发布时间: 2018-08-14 | 1919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所承接洛*贷款纠纷追回货款12万元。

       洛*委托人*、远征**有限公司于2015年开始合作,武*、远征**有限公司向*购买消防配件等货物2016*、远征**有限公司开始拖欠*货款。20181月16日,**、远征**有限公司对账确认,*、远征**有限公司仍拖欠*货款128356元。

        洛*为了想要争取赔偿到款项,遂委托我所代理此事,希望尽快争取获得赔偿款项。 

        2018321日,我所接受*的委托,办案律师在认真的研究了案卷材料后认为,应立即为当事人申请做财产保全,查封对方财产。

       为了能够顺利、及时为当事人争取到赔偿金额,我所律师从多个方面着手,多次与对方进行沟通,试图能够调解,争取尽快拿到赔偿款。也为了后面的执行准备,我方律师多次主动通过电话沟通以及一次现场沟通,说服对方愿意调解。最终,在多次调解后,对方主动把全部合共128356货款转到当事人账户上,我方律师进行撤诉处理。委托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裁定:

    准许原告*撤诉。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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