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承办王*组织卖淫罪成功取保候审并撤案。
2017年底,王*与付*通过微信认识,后2018年3月-5月期间建立恋爱关系。刚交往初期,王*为付*租下公寓居住。付*声称要找工作,通过联系其朋友介绍认识李*(本次组织卖淫案主犯),开始从事卖淫活动。期间付*给王*转过1000元左右,用于支付房租或购置东西,但王*对于付*在其租下的房间内卖淫一事并不知情。案发后付*供述是王*让其卖淫并通过王*的朋友介绍从事卖淫活动,李*亦供述王*介绍付*到其处卖淫,故而王*于2018年7月24日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刑事拘留。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
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取保候审,一年期满后对其撤案。
在接受王*委托后,立即安排主管律师、主办律师成立办案小组,参与案件研讨。为了深入了解案件,办案律师多次到看守所会见王*,并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及取保候审申请,密切与公安沟通案件进度。通过办案小组不懈努力,王*于2018年8月25日被成功取保候审,并在王*取保候审一年期满后,侦查机关对其撤案。当事人对此十分满意。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我所承办王*组织卖淫罪成功取保候审并撤案。
2017年底,王*与付*通过微信认识,后2018年3月-5月期间建立恋爱关系。刚交往初期,王*为付*租下公寓居住。付*声称要找工作,通过联系其朋友介绍认识李*(本次组织卖淫案主犯),开始从事卖淫活动。期间付*给王*转过1000元左右,用于支付房租或购置东西,但王*对于付*在其租下的房间内卖淫一事并不知情。案发后付*供述是王*让其卖淫并通过王*的朋友介绍从事卖淫活动,李*亦供述王*介绍付*到其处卖淫,故而王*于2018年7月24日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刑事拘留。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
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取保候审,一年期满后对其撤案。
在接受王*委托后,立即安排主管律师、主办律师成立办案小组,参与案件研讨。为了深入了解案件,办案律师多次到看守所会见王*,并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及取保候审申请,密切与公安沟通案件进度。通过办案小组不懈努力,王*于2018年8月25日被成功取保候审,并在王*取保候审一年期满后,侦查机关对其撤案。当事人对此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