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21.5.10】我所承办黄*买卖合同纠纷案追回定金3万元及赔偿损失1万元
发布时间: 2021-05-10 | 1306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所承办黄*买卖合同纠纷案追回定金3万元及赔偿损失1万元。

原告黄*因房屋装修需求联系到被告一广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双方经洽谈,被告一明确承诺可按照原告指定的板材样式进行生产、安装。2020年6月21日,双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由其生产指定天花板吊顶板材及墙板,并提供安装服务,须为密缝安装;被告一应于2020年7月10日前生产完毕送达装修房屋进行安装,安装周期为7个工作日,7月20日前应安装完毕。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20年5月17日、2020年6月21日分别向被告二杨*转账1万元和2万元,依约支付完毕定金3万元。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后,两被告并未按约生产、交付装修板材,原告经多番催告,均无果,致使原告接收货物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期装修房屋的目的亦无法达成,并因延误工期对原告造成装修成本上涨的损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委托我所代理此案。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我所接受黄*的委托,为了能够顺利、及时地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效果,办案律师与黄*进行详细的面谈,充分了解案情细节,办案律师拿到卷宗后,仔细研究案件资料。

办案人员快速与委托人取得联系,沟通本案的办案思路和方向,指导其如何与对方当事人沟通,在法院的每一步工作取得进展之后都及时与委托人沟通。办案人员在准备诉讼给对方施压时,同步积极与被告沟通,办案律师充分利用谈判技巧与被告方调解谈判,最终促成双方调解,签署和解协议,被告退还定金3万及赔偿损失1万元。当事人感到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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