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侵权】被诉侵犯商标权,律师成功调解降低19万赔偿
发布时间: 2021-05-11 | 2160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20)粤0604民初18514号、(2020)粤0604民初18462号、

【委 人】*、张*(被告)

【审理程序】撤诉

【代理结果】成功达成和解,降低19万赔偿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李宇飞 律师 

 

一、基本案情

被告魏*、张*(委托人)未经原告九*公司授权许可,擅自在拼多多店铺公开售卖标注有原告注册商标的厨卫产品,销售数量上百单。此后,原告九*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赔偿20万元,起诉张*赔偿6万元,两被告魏*、张*遂委托我所代理此案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办案团队迅速研究案情,发现我方侵害对方商标权事实确凿,遂确定办案方向为尽量与对方和解,减少我方当事人损失。

确定办案方向后,办案团队通过检索研究相关判例,预估对方对赔偿额的心理预期,且由于原告是分别起诉两个被告,即为两个案子。办案团队将两个案子捆绑一起与原告谈判,表明系列案维权成本并不高,在此基础上本着尽量减少当事人损失的原则多次与对方进行谈判,使对方数次减少索赔额。最终成功达成和解,两位被告合计仅需赔偿7万,降低19万赔偿,当事人对此表示相当满意。

 

、争议焦点

对方索赔额是否合理

 

、律师点评
     涉及商标权侵权的案件,当事人要仔细注意商标权实际侵权的认定标准以及各项免责事由,如果情况复杂难以确认,则应主动咨询律师寻求帮助,让专业律师进行判断。如果确认构成侵权,也可委托律师与对方谈判,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若知晓对方起诉多个案子,建议一起委托律师处理,增加谈判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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