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合同在手仍被逼迫致退场,律师介入获赔
发布时间: 2019-09-29 | 2182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15佛顺法滘民初字第1296

【委  人】*

【审理程序】初审法院 

【代理结果】胜诉,获得赔偿9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何瑞华 律师朱丽珍 实习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128月初,何*会向佛山市顺德**花卉城发展有限公司承租了位于顺德北滘一块面积为5亩的土地经营花卉,何*会缴纳了保证金16355元,承租的前三个月免租金。承租后何*会刚雇请人过来准备做基本的场地布置时,第三人以认为出租人无权出租土地为由,对何*会的布场进行阻拦,并要求何*会退场。因第三人的阻拦,导致何*会租赁的土地一直没法使用。11月,何*会被迫退场。无奈之下,何*会委托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代理过程

       我所律师接受委托以后,第一时间研究案件情况,通过详细的了解后发现案件的证据还不够充分,且诉讼时效亦即将过期。于是,办案律师马上通过发律师函给对方的方式避免时效过期,同时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并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办案律师通过充分的举证质证,认定了合同是有效合同,同时认定了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违约,令合同无法履行。最终,我方充分应用相关法律规定,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双倍返还保证金32710,并获得了违约金5万元,取得让委托人满意的结果!

 

三、争议焦点

1、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2、是否超出诉讼时效

 

四、律师点评

       当事人希望能够自行与对方协商解决事情,是处理纠纷的常见情况。然而,由于大部分当事人都没有意识到诉讼时效的重要性,导致因超出诉讼时效而错失维权良机的事情常有发生。本案中,该合同是由当事人自行草拟,因此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需要办案律师收集更多的相关证据以证明案件事实,致使案件难度大大增加。因此,建议当事人在涉及到合同的事情中,应找专业律师介入处理,更好、更有效地规避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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