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成功争取到缓刑结果
发布时间: 2019-09-29 | 1684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18)粤0604刑初1278

【委  人】* (被告)

【审理程序】初审法院一审 

【代理结果】取保,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袁雄飞 律师、刘作朋 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1月8日14时许在佛山市禅城区工业区因被告人*(当事人*停放的车辆占用被告人*租用的固定车位双方发生言语争吵,周**遂用拳头将*打倒在地。被告人*被打后心中不忿跑进其在附近经营的制衣厂要拿工具出来殴打**。随即制衣厂的工人以及*的老乡听说*被打后分别持铁棍等工具来到现场。*见状后被告人**也从车内取出方向盘锁等工具双方互持工具斗殴。期间,周*被打伤头部和右手手指,马**还将在场劝阻的新恒利制衣厂员工陈*左脸部打伤。

       经法医学鉴定,周*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游*以及制衣厂的三名工人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法定量刑寻衅滋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二、代理过程

       被害人*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我方当事人已经认罪。接受案件委托后,办案律师查询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禅城区人民法院近年来的相关案例。经研究发现,轻伤一级的寻衅滋事罪判处缓刑的机会还是很大机会,但需要符合多种条件,其中一个必备条件就是要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此办案律师在征求我方当事人的意愿后,确定基本办案思路的前提下,坚持与对方进行沟通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互相谅解,成功为当事人取保候审。

       在审判阶段,经过办案律师的不懈努力,法庭采纳我方办案律师的意见,最终判处缓刑。当事人对此表示十分满意。

 

三、代理意见

(一)对方对本案承担重大过错

       双方因车位问题产生纠纷,对方当事人言语辱骂,导致双方冲突进一步升级,最终演变成斗殴事件,对此对方需要承担重要的责任。

(二)对方存在严重的暴力行为

       在冲突升级后,对方有多人持械对我方当事人进行殴打,在我方当事人开车想要走的时候,还追打车辆,导致车辆受损,社会危害性更大。

 

四、争议焦点

*是否适用缓刑条件?

 

五、律师点评
       很多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在涉及刑事犯罪后往往处于焦虑、无助的状态,往往亦因此而忽略的案情细节,容易造成对当事人不利的局面。因此,律师建议,一旦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的家属应第一时间让专业律师介入处理。专业律师更早地介入了解案情,既可以安抚被羁押的当事人,又能够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对后续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结果非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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