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律师介入成功争取轻判
发布时间: 2020-01-19 | 200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粤0605刑初3326号

【委 人】杨**(家属)

审理程序一审

【代理结果】轻判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彭铭恩 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194月开始,被告人*财(父亲)自己承租经营的士多店内伙同被告人艾*宏(儿子)一道用扑克牌以三公大吃小的方式开设赌场赌场由参赌人员轮流发牌,被告人*财负责抽水及赔付工作,被告人艾*负责看风,每局抽水1020元,每天抽水800元。2019610被民警抓获并缴获赌具一批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十一个月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二、代理过程

       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组织各合伙人研讨办案方案,通过了解案情,确定了办案思路,制定辩护方案。案件经过一次庭审后才委托律师辩护,此前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艾*宏一直拒绝认罪认罚,导致检察院认为其认罪态度差,给出了相对于主犯(其父亲)来说更长的量刑建议,对其极为不利考虑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因查明其仅是看风人员,并非直接的抽水收益人员,所起的作用有限,故而办案律师通过会见沟通,积极为被告人争取好的认罪态度,提出关键的辩护意见——从犯。为了顺利争取最好的办案效果,办案律师前往法院阅卷,并研讨辩护方案,及时与被告人沟通庭审及辩护事宜。在审判阶段,经过不懈努力,办案律师的辩护意见均被法庭采纳。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有期徒刑六个月。当事人对此表示十分满意。

 

三、代理意见

*宏是从犯,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小,认罪态度好,故请求对其从轻判决。

 

、争议焦点

*宏是否属于从犯

 

五、律师点评

       本案因当事人是在案件经过一次庭审后才委托律师辩护,此前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艾*一直拒绝认罪认罚,因不懂案件的关键点,一味做无谓的反抗,以致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导致检察院认为其认罪态度差,给出了相对于主犯(其父亲)来说更长的量刑建议,对其极为不利。后聘请我所律师介入,及时与当事人分析、沟通,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一个合理、公正的从轻判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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