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且有人员死亡,律师介入成功争取取保候审并轻判
发布时间: 2020-01-19 | 190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粤0605刑初4079号

【委 人】*

审理程序一审

【代理结果】取保候审并轻判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刘作朋 律师、刘秋秋 实习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195月,*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高速支线驶入高速最右侧车道后不远处因越过禁止标线变道,与右起第二车道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半挂车以及右起第三车道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再碰撞至道路中央隔离带,此后约26分钟后,又有一小型货车因躲闪不及,追尾撞上重型半挂牵引车、半挂车,后驾驶人员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3.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二、代理过程

       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组织各合伙人研讨办案方案,通过了解案情,确定了办案思路,制定辩护方案。办案律师陪同*多次前往公安部门、检察院处理、沟通,及时向*分析相关证据材料及阐述其相应的权利,并向侦查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及取保候审申请,*2019年8月16日被成功取保候审。在审判阶段,经过不懈努力,办案律师的辩护意见均被法庭采纳。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拘役5个月。当事人对此表示十分满意。

 

、争议焦点

*的危险驾驶行为是否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四、律师点评

       危险驾驶罪一般还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但仅造成车辆损失的,根据判例一般都判处到4-5个月拘役,若出现有人员受伤的严重后果的,判例大多数都是判处到6个月拘役。本案中当事人存在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且发生交通事故,且存在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均属于对当事人不利的加重后果。当事人在事发后及时委托律师,全程由辩护律师为其提供分析、建议,促使案件在事实认定及证据搜集方面并未出现误差,顺利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并在审查起诉期间认罪认罚,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一个合理、公正的从轻判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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