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人】张*
【代理结果】成功调解,快速追回金额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委托人张*于2017年在佛山市顺德区购买新房子并入住,通过业主群委托人丈夫庄*认识到黄*,黄*与委托人丈夫庄*关系日渐熟悉。
从2017年7月份开始,黄*以各种理由要求委托人丈夫转钱给她,总计转账20153.92元。后又主动添加委托人微信,以关心为由而取得委托人的信任,进而探听委托人的家庭隐私,对委托人夫妻进行双面挑拨。
后黄*对委托人丈夫庄*索要的钱财愈发增多,以告知委托人不正当关系和将其照片公开进行威胁。事情暴露后,黄*将委托人的家庭信息、跟踪偷拍照片发布在公共信息平台,并故意开车跟踪委托人丈夫,在公共场合对其进行辱骂。另外,黄*还在公共场合对委托人进行言语攻击,信息骚扰长达三年,令委托人孩子受到惊吓,且导致委托人精神紧张,出现精神问题,容易情绪失控。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2020年9月6日,我所接受张*的委托,为了能够顺利、及时地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效果,我所律师与张*进行详细的面谈,充分了解案情细节,仔细研究案件资料。
在代理过程中,办案律师了解到此前黄*对委托人长达三年的骚扰,跟踪和索要财产,对委托人家人、孩子都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向黄*警告和报警亦无作用。针对这种情况,办案律师充分运用高超的谈判技巧和黄*调解谈判并致送律师函,最终成功追回转账20153.92元及删除公共信息平台捏造事实的帖子及相关照片。为委托人解决三年之久的困扰,委托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经本所律师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黄*萍返还委托人张*20153.92元;
二、依法配合委托人删除相关公共信息平台捏造事实的帖子及相关照片;
三、停止辱骂、骚扰、偷拍等违法行为。
三、争议焦点
1、转账本金是多少;
2、黄*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四、律师点评
委托人丈夫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将多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资金赠送给黄*,损害委托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该赠与行为还违反婚姻法关于夫妻之间负有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义务的规定,有违公序良俗原则和婚姻伦理道德,具有不正当性。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委 托 人】张*
【代理结果】成功调解,快速追回金额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委托人张*于2017年在佛山市顺德区购买新房子并入住,通过业主群委托人丈夫庄*认识到黄*,黄*与委托人丈夫庄*关系日渐熟悉。
从2017年7月份开始,黄*以各种理由要求委托人丈夫转钱给她,总计转账20153.92元。后又主动添加委托人微信,以关心为由而取得委托人的信任,进而探听委托人的家庭隐私,对委托人夫妻进行双面挑拨。
后黄*对委托人丈夫庄*索要的钱财愈发增多,以告知委托人不正当关系和将其照片公开进行威胁。事情暴露后,黄*将委托人的家庭信息、跟踪偷拍照片发布在公共信息平台,并故意开车跟踪委托人丈夫,在公共场合对其进行辱骂。另外,黄*还在公共场合对委托人进行言语攻击,信息骚扰长达三年,令委托人孩子受到惊吓,且导致委托人精神紧张,出现精神问题,容易情绪失控。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2020年9月6日,我所接受张*的委托,为了能够顺利、及时地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效果,我所律师与张*进行详细的面谈,充分了解案情细节,仔细研究案件资料。
在代理过程中,办案律师了解到此前黄*对委托人长达三年的骚扰,跟踪和索要财产,对委托人家人、孩子都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向黄*警告和报警亦无作用。针对这种情况,办案律师充分运用高超的谈判技巧和黄*调解谈判并致送律师函,最终成功追回转账20153.92元及删除公共信息平台捏造事实的帖子及相关照片。为委托人解决三年之久的困扰,委托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经本所律师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黄*萍返还委托人张*20153.92元;
二、依法配合委托人删除相关公共信息平台捏造事实的帖子及相关照片;
三、停止辱骂、骚扰、偷拍等违法行为。
三、争议焦点
1、转账本金是多少;
2、黄*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四、律师点评
委托人丈夫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将多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资金赠送给黄*,损害委托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该赠与行为还违反婚姻法关于夫妻之间负有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义务的规定,有违公序良俗原则和婚姻伦理道德,具有不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