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妻子起诉离婚,律师介入快速调解离婚并争取到两名子女的抚养权和130万财产
发布时间: 2021-05-11 | 1607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20)粤0606民初15659号

【委 人】*(被告)

【代理结果】快速调解离婚并争取到两名子女的抚养权、130万存款和车辆一台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原告何*和被告吴*(委托人)于1999年7月26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三个子女。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性格、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且原告婚后一直任家庭主妇,照顾家庭及三子女。原告诉称吴*性格暴躁,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遂起诉离婚,要求分割130万元存款、涉案房屋、车辆等财产。委托人吴*遂委托我所代理应诉,争取婚生女抚养权,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委托我所代理后,办案律师及项目小组成员参与案件研讨,收集证据材料,制定诉讼方案并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案情进度,同时针对原告的控诉起草答辩状。后委托人同意离婚,为帮委托人争取尽快处理离婚事宜,办案律师充分利用谈判技巧与原告调解谈判。经过办案律师陪同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双方就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夫妻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成功争取到婚生女儿和婚生儿子的抚养权、130万存款和车辆一台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如下:

一、原告何*与被告吴*自愿离婚;

二、离婚后,婚生女儿吴*1由原告何*负责抚养,被告吴*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000元,直至女儿大学毕业时止。婚生女儿吴*2、婚生儿子吴*3由被告吴*负责抚养。

三、财产处理:

1. 被告吴*名下的130存款归吴*所有;

2. 原告何*名下的股票账户内的资产108元归被告吴*所有;

3. 座落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号房产归原告何*所有;

4. 座落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号汽车位归原告何*所有;

5. 车辆(粤X****9)归原告何*所有;

6. 车辆(粤X****8)归被告吴*所有。

 

四、争议焦点

1. 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五、律师点评

如离婚事宜双方无办法协商一致,建议当事人应尽快寻求律师的帮助,尽量委托律师去协助处理,让律师用最专业的法律知识指导当事人合法合理争取所得财产,有利于为当事人尽早争取到理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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