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公司未为员工购买社保被迫其离职,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13000元赔偿
发布时间: 2021-05-11 | 1632 次浏览 | 分享到:

【委 人】*

【审理程序】仲裁 

【代理结果】调解成功,为当事人争取13000元赔偿

【代理单位】广东滳雄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杨刚 律师

 

一、基本案情

*莉于2017726日入职佛山市罗*门窗有限公司,职位为区域经理,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左右。在职期间,佛山市罗*门窗有限公司未为韦*莉缴纳社会保险费,韦*莉多次通过当面递交书面请求的方式与佛山市罗*门窗有限公司沟通要求佛山市罗*门窗有限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佛山市罗*门窗有限公司拒不理会。2020325日韦*莉以佛山市罗*门窗有限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保为由导致其被迫离职。

遂当事人陈*波委托我所代理,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刻指派律师进行案件办理。办案律师在与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后,梳理办案思路,确定办案方案,整理证据材料,到南海区劳动仲裁委参与庭审。最终,经办案律师不懈努力,成功与对方达成调解,对方支付我方13000元赔偿,当事人对此十分满意。

 

三、争议焦点

公司是否存在没有购买社保的行为,能否以此为由主张离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四、律师点评

公司存在没有购买社保的行为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进行支付,公司没有支付的,可以以此为由离职并要求应有赔偿,可及时通过法律程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另外,保留好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考勤表、工资条、社保等证据。因此,发生纠纷后应注意证据搜集,委托律师介入,及时咨询法律意见,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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