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员工遇违法解雇,律师协助获赔11万
发布时间: 2018-08-06 | 1707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17)粤06民终1258、1259号
【委 托 人】陈*兴
【审理程序】法院一审
【代理结果】成功促成调解结案,争取到11万元的赔偿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袁雄飞 律师、麦转笑 实习律师

一、基本案情    
     陈*兴于2009年10月12日入职广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品质管理工作,职务为“高级工程师”,到劳动仲裁申请前已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次合同期限为2009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11日,第二次合同期限为2012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1日。陈*兴在第二次合同期届满后仍然在广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处工作,并多次要求与广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广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并不同意与陈*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5年12月31日上午,陈*兴收到广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被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广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属于违法解雇。陈*兴在公司工作6年一直兢兢业业,工作也从未犯错,如今广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无任何原因就将陈*兴解雇,令陈*兴陷入失业大潮中,面临生活困顿的艰难局面。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陈*兴的委托后,办案律师立刻深入研究案情,梳理已有证据,同时亦在办案的过程中搜集双方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案件的审理阶段,对方提出新的合同来推翻我们的双倍工资差额,我方立刻审查对方提出的新合同,及时提出单位的新合同是伪造,要求重新鉴定笔迹,并最终证实单位没有与陈*兴续签劳动合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双倍工资差额。后我方律师又积极与对方进行协商沟通,并最终促成双方调解,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了赔偿金等共计11万。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广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于2017年4月4日前向陈*兴一次性支付110000元。
 
三、争议焦点
     违法解雇的认定标准?
 
四、律师点评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部分用人单位为避免用人成本过高,会主动放弃公司内部的某些高管。员工一旦发现企业有这种违法解雇的情况,不应该一味退让,或在未了解清楚自己实际情况的时候就胡乱答应公司趁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而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咨询律师的专业意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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