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承接卢*组织卖淫罪案成功争取轻判。
被告卢*从2016年8月入职佛山市南海区**酒店**连锁沐足城(以下简称“沐足城”)。在一楼大堂担任楼面主管,负责楼面的管理,譬如接待客户、监督楼面卫生和服务员出勤情况,向客户推荐卖淫服务、安排卖淫技师等。于2017年6月16日被南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我所律师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后,立刻研究相关案例、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会见嫌疑人卢*,初步了解案件的事实经过,并针对案件的阅卷情况及我们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确认辩护方案,庭审结束后及时提交辩护词等,为当事人争取减轻量刑,判决出具后再次会见向当事人反馈判决结果。家属对此判决结果十分满意。
2018年6月5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被告人卢*犯组织卖淫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文中所示均为化名)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我所承接卢*组织卖淫罪案成功争取轻判。
被告卢*从2016年8月入职佛山市南海区**酒店**连锁沐足城(以下简称“沐足城”)。在一楼大堂担任楼面主管,负责楼面的管理,譬如接待客户、监督楼面卫生和服务员出勤情况,向客户推荐卖淫服务、安排卖淫技师等。于2017年6月16日被南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我所律师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后,立刻研究相关案例、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会见嫌疑人卢*,初步了解案件的事实经过,并针对案件的阅卷情况及我们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确认辩护方案,庭审结束后及时提交辩护词等,为当事人争取减轻量刑,判决出具后再次会见向当事人反馈判决结果。家属对此判决结果十分满意。
2018年6月5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被告人卢*犯组织卖淫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文中所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