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承办何*成功追回4.5万借款。
2017年10月11日,被告陈*生以做生意周转为由向原告何*借款50000元,为此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约定被告提供名下现代小汽车作为抵押,借款于2018年5月30日前全部还清。原告通过微信及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支付50000元借款。2018年4月15日,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还款5000元。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归还剩余借款,但被告一直不予归还。遂原告何*委托我所代理案件,追回借款。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律师进行案件办理。为了顺利经办案律师与当事人了解案情后,制定办案思路和方案。向对方发律师函、起草起诉状、法律文书,整理证据清单,收集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开庭前办案律师准备好庭审方案及材料,在庭审上据理力争。最终,法院支持我方诉请,判决被告返还借款本金45000元及利息。当事人对此十分满意。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陈*生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45000元,并支付以45000元为本金从2018年6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予原告何*,息随本清。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我所承办何*成功追回4.5万借款。
2017年10月11日,被告陈*生以做生意周转为由向原告何*借款50000元,为此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约定被告提供名下现代小汽车作为抵押,借款于2018年5月30日前全部还清。原告通过微信及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支付50000元借款。2018年4月15日,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还款5000元。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归还剩余借款,但被告一直不予归还。遂原告何*委托我所代理案件,追回借款。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律师进行案件办理。为了顺利经办案律师与当事人了解案情后,制定办案思路和方案。向对方发律师函、起草起诉状、法律文书,整理证据清单,收集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开庭前办案律师准备好庭审方案及材料,在庭审上据理力争。最终,法院支持我方诉请,判决被告返还借款本金45000元及利息。当事人对此十分满意。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陈*生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45000元,并支付以45000元为本金从2018年6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予原告何*,息随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