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承办冯*同居关系析产成功要求对方返还15万。
原告冯*在2015年婚姻存续期间,与被告李*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期间被告李*要求原告冯*出资10万元购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的一处房屋,用于房屋的首付款和装修款等,且原告冯*每月转账给被告李*用以支付房贷。2018年,被告李*与他人保持男女关系,并要求与冯*分手。遂原告冯*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返还购房款。
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以后,第一时间与委托人进行交流了解案情,立即联系被告李*进行沟通调解,尝试以调解结案这一快速方式追偿购房款,但被告坚持不愿意进行调解。办案律师立即起草起诉状,准备立案材料进行起诉处理。随即办案律师对案件进行大数据检索,通常类似的案件大部分均是以其妻子的名义以侵害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起诉“小三”,以原告冯*的名义起诉仍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针对这个情况,办案律师根据大数据检索结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务求尽最大的努力将当事人的利益降最大化。经过一审开庭程序,最终获得非常理想的效果,法院判决对方依法偿还15万的款项,当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如下判决:
被告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冯*返还150100元。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我所承办冯*同居关系析产成功要求对方返还15万。
原告冯*在2015年婚姻存续期间,与被告李*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期间被告李*要求原告冯*出资10万元购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的一处房屋,用于房屋的首付款和装修款等,且原告冯*每月转账给被告李*用以支付房贷。2018年,被告李*与他人保持男女关系,并要求与冯*分手。遂原告冯*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返还购房款。
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以后,第一时间与委托人进行交流了解案情,立即联系被告李*进行沟通调解,尝试以调解结案这一快速方式追偿购房款,但被告坚持不愿意进行调解。办案律师立即起草起诉状,准备立案材料进行起诉处理。随即办案律师对案件进行大数据检索,通常类似的案件大部分均是以其妻子的名义以侵害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起诉“小三”,以原告冯*的名义起诉仍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针对这个情况,办案律师根据大数据检索结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务求尽最大的努力将当事人的利益降最大化。经过一审开庭程序,最终获得非常理想的效果,法院判决对方依法偿还15万的款项,当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如下判决:
被告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冯*返还1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