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承办谷*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成功追回货款。
2017年,原告东莞市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公司)为被告东莞市和*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公司)提供加工电池盖、手机后盖等五金制品服务。原告按照约定将货物加工完成后送至被告公司处,并出具相应发票交付给被告,但被告一直迟迟不予支付款项。经原告多次追讨后,被告仍然不予支付,被告行为已严重侵犯原告合法权益,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国*公司委托我所代理此案件。
(文中均为化名)
我所办案律师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案件的证据非常薄弱,对账单和送货单均无原件。办案律师首先确定诉讼方案,随之进行相关证据收集,并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办案律师通过有效的沟通技巧,使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快速为当事人追回所有的货款及利息共3万余元。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我所承办谷*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成功追回货款。
2017年,原告东莞市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公司)为被告东莞市和*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公司)提供加工电池盖、手机后盖等五金制品服务。原告按照约定将货物加工完成后送至被告公司处,并出具相应发票交付给被告,但被告一直迟迟不予支付款项。经原告多次追讨后,被告仍然不予支付,被告行为已严重侵犯原告合法权益,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国*公司委托我所代理此案件。
(文中均为化名)
我所办案律师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案件的证据非常薄弱,对账单和送货单均无原件。办案律师首先确定诉讼方案,随之进行相关证据收集,并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办案律师通过有效的沟通技巧,使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快速为当事人追回所有的货款及利息共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