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21.11.9】我所承办向*9级工伤一案调解争取到12.5万赔偿
发布时间: 2021-11-09 | 11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所承办向*9级工伤一案调解争取到12.5万赔偿。

2018年12月31日申请人唐*入职被申请人江西省伟*外包有限公司处,同时被派遣到被申请人广州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工作,上班地址为广州大学城某大学,任保安一职。2020年5月13日,唐*上夜班(19:00-7:00),18:40本人骑着两轮电动车途经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广中医路加油站路口与唐*驾驶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唐*负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导致原告腰椎、盆骨等多部位骨折。唐*与江西省伟*外包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未为唐*购买社保保险,广州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应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因未缴纳社保造成的损失。因两公司未依法为唐*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及缴纳社保费用。唐*发生交通事故后经沟通无果,于2020年9月24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遂唐*委托我所代理此案件。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办案律师进行案件办理。为了顺利争取到最好的效果,办案律师与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后,制定办案思路和方案。整理相关证据资料,帮助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工伤认定材料。待劳动局认定工伤后,指导当事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当事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九级。办案律师在收到工伤认定结果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后,迅速到广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立案。经办案律师不懈努力,仲裁裁决支持我方诉求。然而,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办案律师巧妙运用诉讼逆转十大法宝中的高效协商能力,成功促成双方以12.5万达成调解,为当事人在较短时间内拿到赔偿,解决后续治疗费问题,当事人对此非常满意。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唐*与江西省伟*外包有限公司、广州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如果江西省伟*外包有限公司在2021年9月27日前向唐*支付125000元,则双方了结本次纠纷,双方不再互相追究。如果江西省伟*外包有限公司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支付,则原告有权以145902元对江西省伟*外包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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