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对方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不足额支付货款,律师介入成功调解追回货款
发布时间: 2021-05-11 | 1970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20)粤0605民初20865

【委 人】*(原告)

【审理程序】一审

【代理结果】和解撤诉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黄少峰律师、李倩岚实习律师

 

一、基本案情

原告彭*远、被告吕*20196月开始有生意来往,原告是生产铝材配件的,被告做贸易生意。被告通过微信及电话等方式向原告下单,原告完成订单后将货物送到被告指定的收货地点,被告清点数量和检查货物质量、规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原告已依约向被告交付货物,被告应如数支付货款62794.17元,且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遂委托我所代理此案,追回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到彭*远委托后,办案律师积极了解案情,主动联系被告进行谈判调解并固定证据。谈判的同时准备民事起诉状、证据等起诉材料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立案。由于我方手上缺少被告的身份证信息,于是先向法院提交纸质立案材料拿到材料补充通知书后,到公安局调查被告的人口信息。

在等待立案的过程中,积极与委托人沟通被告的财产线索,并到相关部门查询,掌握了有用的财产线索。

被告态度原本较强势,在得知自己被起诉而且原告有可能申请查封冻结其财产,态度才有所转变,主动找我们谈判调解。在谈判调解的过程中,办案律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作出分析,并指导原告如何应对,最后成功达成和解并获得货款,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结案。

 

三、争议焦点

1. 被告是否拖欠原告货款,货款金额是多少

2. 被告拖欠货款是否有正当的理由,能否不支付

 

四、律师点评

    在诉讼的整个过程中都可以进行调解工作,我们可以根据对方的态度而调整策略。相比于诉讼,调解解决更省人力、物力和精力,在有调解解决的机会时,要积极指导当事人如何去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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