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8)粤0604刑初1125号
【委 托 人】梁*(家属)
【审理过程】一审
【代理结果】轻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袁雄飞 律师、刘作朋 实习律师、刘秋秋 律师助理
一、基本案情
2018年5月19日晚,被告邓*因欠下网贷及房租急需还款,遂萌生抢劫念头。同月20日凌晨3时许,被告邓*骑电动车寻找作案目标,在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小区附近,尾随被害人左*到该小区**号楼门口,趁被害人用钥匙开锁之机,用手箍紧被害人胸部索取钱财。被害人假装答应说要到外边给钱,趁邓*松手放松警惕之际快速逃离。
同日凌晨4时许,被告邓*在佛山市禅城区**路停车场,发现被害人潘*正在玩手机,乘其不备用手抢被害人的黑色背包(内有现金人民币2600元),因被害人抓住背包带不放,被告邓*遂使用暴力拉扯背包,将被害人拉倒在地致其身体多处擦伤,并强行将背包抢到手,后逃离现场。被害人潘*紧追其后,期间,被告邓*强行将被害人潘*按倒在地,用手抚摸其胸部,后被害人反抗并咬伤被告邓*的右手食指,被告邓*才逃离现场。经法医检验,被害人潘*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2018年5月21日凌晨,民警在佛山市禅城区*村将被告邓*抓获,并从被告邓*身上缴获赃款人民币2600元(缴回的赃款已由公安机关发还给被害人潘*)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法定量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强制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下:
被告邓*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二、代理过程
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了解到其犯罪情节并非特别严重,虽在罪名认定上,并无太大争议。在其后的办案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争取受害人谅解,还是有可能争取罪轻判决的。于是办案律师立即积极联系受害人,多次与犯罪嫌疑人家属以及受害人沟通赔偿谅解事宜。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办案律师经过阅卷,研讨归纳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的从轻、减轻处罚的犯罪情节,两罪名分别准备了详细的辩护方案。
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抢劫中属于犯罪未遂,其在第二次抢劫过程中属于临时起意实施猥亵行为,主观恶性不深,且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等依法从轻、减轻的犯罪情节均被法庭采纳。但亦存在犯罪嫌疑人有前科这一从重处罚情节影响量刑。最终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两罪并罚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的罪轻判决。
三、争议焦点
1.有前科是否从重处罚;
2.本案两罪是否能轻判。
四、律师点评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情节对最终的量刑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如果还存在有前科、归案后拒不认罪、实施多次犯罪、犯数罪等加重处罚的情节,想要争取罪轻判决的难度很大,这时就需要律师从专业的角度分析出尽可能多的罪轻辩护意见,且能够被法庭所采纳,最终成功争取罪轻判决。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案 号】(2018)粤0604刑初1125号
【委 托 人】梁*(家属)
【审理过程】一审
【代理结果】轻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袁雄飞 律师、刘作朋 实习律师、刘秋秋 律师助理
一、基本案情
2018年5月19日晚,被告邓*因欠下网贷及房租急需还款,遂萌生抢劫念头。同月20日凌晨3时许,被告邓*骑电动车寻找作案目标,在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小区附近,尾随被害人左*到该小区**号楼门口,趁被害人用钥匙开锁之机,用手箍紧被害人胸部索取钱财。被害人假装答应说要到外边给钱,趁邓*松手放松警惕之际快速逃离。
同日凌晨4时许,被告邓*在佛山市禅城区**路停车场,发现被害人潘*正在玩手机,乘其不备用手抢被害人的黑色背包(内有现金人民币2600元),因被害人抓住背包带不放,被告邓*遂使用暴力拉扯背包,将被害人拉倒在地致其身体多处擦伤,并强行将背包抢到手,后逃离现场。被害人潘*紧追其后,期间,被告邓*强行将被害人潘*按倒在地,用手抚摸其胸部,后被害人反抗并咬伤被告邓*的右手食指,被告邓*才逃离现场。经法医检验,被害人潘*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2018年5月21日凌晨,民警在佛山市禅城区*村将被告邓*抓获,并从被告邓*身上缴获赃款人民币2600元(缴回的赃款已由公安机关发还给被害人潘*)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法定量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强制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下:
被告邓*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二、代理过程
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了解到其犯罪情节并非特别严重,虽在罪名认定上,并无太大争议。在其后的办案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争取受害人谅解,还是有可能争取罪轻判决的。于是办案律师立即积极联系受害人,多次与犯罪嫌疑人家属以及受害人沟通赔偿谅解事宜。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办案律师经过阅卷,研讨归纳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的从轻、减轻处罚的犯罪情节,两罪名分别准备了详细的辩护方案。
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抢劫中属于犯罪未遂,其在第二次抢劫过程中属于临时起意实施猥亵行为,主观恶性不深,且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等依法从轻、减轻的犯罪情节均被法庭采纳。但亦存在犯罪嫌疑人有前科这一从重处罚情节影响量刑。最终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两罪并罚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的罪轻判决。
三、争议焦点
1.有前科是否从重处罚;
2.本案两罪是否能轻判。
四、律师点评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情节对最终的量刑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如果还存在有前科、归案后拒不认罪、实施多次犯罪、犯数罪等加重处罚的情节,想要争取罪轻判决的难度很大,这时就需要律师从专业的角度分析出尽可能多的罪轻辩护意见,且能够被法庭所采纳,最终成功争取罪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