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22)粤0105民初781号
【委 托 人】邹*(原告)
【审理程序】初审法院一审
【代理结果】调解成功,追回劳务费5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瀛穗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彭*、李*是从事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承接展览会、交易会等的组织策划项目。2014年期间,彭*、李*承接“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2014中小企业产品交易展”等的展会组织策划项目,将项目中电器拆装的劳务工作委托给委托人邹*。邹*按照彭*、李*要求完成电器拆装工作,但彭*、李*一直拖延支付劳务费。截至目前,彭*、李*尚欠邹*拆装劳务费58171元。邹*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等方式向彭*、李*催要款项,并向对方发送结算表,但对方一直拖延支付。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办案律师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案件的证据非常薄弱。在几乎没有证据且我方当事人又无法准确计算欠款的数额的情况下,办案律师首先确定对方的身份信息,随即进行相关证据的收集,并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办案律师在庭审中通过有效的举证质证,充分反驳了对方的观点,使对方拖欠劳务费数额得到确认,后通过双方再三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和解。经办案律师的督促履行,成功一次性为我方当事人追回劳务费50000元,避免诉累。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三、争议焦点
对方拖欠劳务费的数额
四、律师点评
本案属于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合作的过程中,很多当事人一开始居于对于合作客户的信任,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甚至没有保留相应的单据。在对方亦知道相关证据薄弱的情况下,是很难通过诉讼的方式让对方答应调解,或是需要作出很大的让步才能达成调解,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打折扣。建议当事人应有证据意识,遇到类似情况时应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以便能更好、更快地达到预期目标。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案 号】(2022)粤0105民初781号
【委 托 人】邹*(原告)
【审理程序】初审法院一审
【代理结果】调解成功,追回劳务费5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瀛穗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彭*、李*是从事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承接展览会、交易会等的组织策划项目。2014年期间,彭*、李*承接“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2014中小企业产品交易展”等的展会组织策划项目,将项目中电器拆装的劳务工作委托给委托人邹*。邹*按照彭*、李*要求完成电器拆装工作,但彭*、李*一直拖延支付劳务费。截至目前,彭*、李*尚欠邹*拆装劳务费58171元。邹*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等方式向彭*、李*催要款项,并向对方发送结算表,但对方一直拖延支付。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办案律师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案件的证据非常薄弱。在几乎没有证据且我方当事人又无法准确计算欠款的数额的情况下,办案律师首先确定对方的身份信息,随即进行相关证据的收集,并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办案律师在庭审中通过有效的举证质证,充分反驳了对方的观点,使对方拖欠劳务费数额得到确认,后通过双方再三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和解。经办案律师的督促履行,成功一次性为我方当事人追回劳务费50000元,避免诉累。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三、争议焦点
对方拖欠劳务费的数额
四、律师点评
本案属于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合作的过程中,很多当事人一开始居于对于合作客户的信任,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甚至没有保留相应的单据。在对方亦知道相关证据薄弱的情况下,是很难通过诉讼的方式让对方答应调解,或是需要作出很大的让步才能达成调解,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打折扣。建议当事人应有证据意识,遇到类似情况时应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以便能更好、更快地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