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纠纷】公司拖延赔偿,律师帮助获赔4.5万
发布时间: 2018-08-06 | 1888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三劳人仲案非终字【2017】256号
【委 托 人】邓*锡 (申请人)
【代理结果】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工伤赔偿4.5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黄少峰 律师 、李世海 实习律师

一、基本案情
      邓*锡于2016年6月8日入职**企业(佛山)有限公司处工作,工作岗位为装配工,入职后**企业没有为邓*锡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邓*锡每月工资为3500元。2016年8月18日15时左右,邓*锡在**企业公司工作期间,用叉车送货时因脚下打滑,不慎被叉车压伤右足背、右足第三跖骨。邓*锡受伤当时立即被送至三水区乐*欣*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右足背压砸伤;右足背神经血管肌腱损伤;右足第三跖骨骨折。经鉴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十级,停工留薪期3个月。自工伤发生后,**企业一直没有给邓*锡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邓*锡遂委托我所代理此案。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邓*锡的委托后,办案律师第一时间确定双方劳动关系,而后立即为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同时积极提起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出来后,办案律师一方面提起强制执行,另一方面积极与对方公司沟通协商,并多次与对方陈述案件的厉害关系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办案律师大量的谈判协商工作,最终成功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工伤赔偿4.5万元,成功达到当事人的预期目的,同时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负累。

佛山市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如下裁决
判决**企业赔偿邓*锡各项赔偿45057.91元。

三、争议焦点
1.确定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
2.工伤赔偿数额

四、律师点评
      建议发生工伤事故以后,首先要保留在单位工作时的相关工作证明等证据材料,必要时在协商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若企业不愿意配合沟通赔偿事宜,则应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由律师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后确定证据,以此与对方谈判协商和调解,通过给公司方施压等方式,尽力为当事人减少诉讼负累。退一步讲,即使谈判不成功,通过前期大量的证据固定,也可以为后期的仲裁或者起诉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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