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承接丁*劳动争议案成功争取9万赔偿。
丁*于2015年11月12日入职佛山市**幕墙有限公司处。工作岗位是包装工人,平均工资为7623.58元/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2017年11月19日17时左右,丁*推铝材坐升降机到二楼包装,在快到达二楼时,其用脚用力推开升降机的栏杆,左脚滑到升降机缝隙中被夹伤。受伤后当日由经理黎**、主管陈**一起将丁*送往医院治疗,丁*伤情稳定后于2017年12月25日出院继续休养。丁*于2018年3月1日向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于2018年4月8日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予以认定丁*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18年6月4日作出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丁*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10级,停工留薪期为2017年11月19日至2018年2月18日。佛山市**幕墙有限公司未依法为丁*缴纳社保,未安排丁*休年假。丁*为争取合法权益,遂委托我所代理此案件。
办案律师经过与委托人详细沟通,确定办案思路,第一时间协助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整理仲裁材料,尽快提起仲裁。与公司方进行和解沟通为本案办案思路,公司开始态度强硬只愿赔偿1万5,经过办案律师的出色的调解能力和谈判能力,最终经过办案律师的不懈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庭内调解,公司方一次性赔偿95000元给我方当事人,当事人十分满意。
(文中所示均为化名)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我所承接丁*劳动争议案成功争取9万赔偿。
丁*于2015年11月12日入职佛山市**幕墙有限公司处。工作岗位是包装工人,平均工资为7623.58元/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2017年11月19日17时左右,丁*推铝材坐升降机到二楼包装,在快到达二楼时,其用脚用力推开升降机的栏杆,左脚滑到升降机缝隙中被夹伤。受伤后当日由经理黎**、主管陈**一起将丁*送往医院治疗,丁*伤情稳定后于2017年12月25日出院继续休养。丁*于2018年3月1日向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于2018年4月8日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予以认定丁*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18年6月4日作出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丁*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10级,停工留薪期为2017年11月19日至2018年2月18日。佛山市**幕墙有限公司未依法为丁*缴纳社保,未安排丁*休年假。丁*为争取合法权益,遂委托我所代理此案件。
办案律师经过与委托人详细沟通,确定办案思路,第一时间协助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整理仲裁材料,尽快提起仲裁。与公司方进行和解沟通为本案办案思路,公司开始态度强硬只愿赔偿1万5,经过办案律师的出色的调解能力和谈判能力,最终经过办案律师的不懈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庭内调解,公司方一次性赔偿95000元给我方当事人,当事人十分满意。
(文中所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