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承接李*诈骗罪案成功争取缓刑。
李*经介绍于2017年7月25日入职广州名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其工作内容是冒充“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私募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各被告均不具备推荐股票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微信联系被害人,谎称能够向被害人提供精准股票信息,骗取被害人成为会员,并按一定比例收取会员费用,以此收取固定工资和提成。被告人李*于2017年7月25日参与实施诈骗,与蔡*(公司经营人)等(另案处理)四人的犯罪数额为人民币283300元。
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刻研究相关案例、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会见了嫌疑人李*,初步了解案件的事实经过,并针对案件情况及我们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直接跟办案警官沟通取保情况;及时跟进,在与办案警官联系得知当天下午将释放的消息后马上通知家属;家属心情急躁,多次跟家属沟通案件进度,安抚家属情绪,家属对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满意。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的结果,家属对办案结果十分满意。
2018年9月3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
(文中所示均为化名)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我所承接李*诈骗罪案成功争取缓刑。
李*经介绍于2017年7月25日入职广州名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其工作内容是冒充“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私募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各被告均不具备推荐股票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微信联系被害人,谎称能够向被害人提供精准股票信息,骗取被害人成为会员,并按一定比例收取会员费用,以此收取固定工资和提成。被告人李*于2017年7月25日参与实施诈骗,与蔡*(公司经营人)等(另案处理)四人的犯罪数额为人民币283300元。
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刻研究相关案例、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会见了嫌疑人李*,初步了解案件的事实经过,并针对案件情况及我们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直接跟办案警官沟通取保情况;及时跟进,在与办案警官联系得知当天下午将释放的消息后马上通知家属;家属心情急躁,多次跟家属沟通案件进度,安抚家属情绪,家属对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满意。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的结果,家属对办案结果十分满意。
2018年9月3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
(文中所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