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承办卢*离婚一案成功离婚并争取24万财产。
卢*(男方原告)与邓*(女方被告)于1981年12月8日登记结婚,于1983年11月22日生育婚生儿子卢*铭,于1991年10月23日生育婚生女儿卢*韵。婚后十几年来,邓*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经常因家庭琐事对原告恶言恶语,甚至实施家庭暴力。卢*和邓*由于脾气、性格、爱好及生活习惯等格格不入,已分房至今。加上邓*对卢*长期实施冷暴力,夫妻关系冷漠,使卢*精神上、心灵上受到严重的打击及折磨。时至今日,卢*和邓*感情已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然没有任何意义,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2018年9月20日我所接受卢*的委托,为了能够顺利、及时地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效果,我所律师与卢*进行了详细的面谈,了解案情细节,办案人员拿到卷宗之后,仔细研究案件资料。办案人员快速与委托人取得联系,保持顺畅沟通,沟通本案的办案思路和方向,指导其如何与对方当事人沟通;在法院的每一步工作取得进展之后都及时与委托人沟通。在一审方面与法院及时沟通,提供线索。最终,通过办案律师高超的调解能力,成功为当事人调解离婚。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调解如下:
一、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
二、原告与被告一致确认: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基地上盖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号:粤房字第**,权属人为卢*】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号,土地使用者卢*】归被告所有。
三、原告与被告一致确认:被告向原告支付上述第二项的财产分割差额24万元,该款于2019年2月4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予原告。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我所承办卢*离婚一案成功离婚并争取24万财产。
卢*(男方原告)与邓*(女方被告)于1981年12月8日登记结婚,于1983年11月22日生育婚生儿子卢*铭,于1991年10月23日生育婚生女儿卢*韵。婚后十几年来,邓*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经常因家庭琐事对原告恶言恶语,甚至实施家庭暴力。卢*和邓*由于脾气、性格、爱好及生活习惯等格格不入,已分房至今。加上邓*对卢*长期实施冷暴力,夫妻关系冷漠,使卢*精神上、心灵上受到严重的打击及折磨。时至今日,卢*和邓*感情已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然没有任何意义,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2018年9月20日我所接受卢*的委托,为了能够顺利、及时地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效果,我所律师与卢*进行了详细的面谈,了解案情细节,办案人员拿到卷宗之后,仔细研究案件资料。办案人员快速与委托人取得联系,保持顺畅沟通,沟通本案的办案思路和方向,指导其如何与对方当事人沟通;在法院的每一步工作取得进展之后都及时与委托人沟通。在一审方面与法院及时沟通,提供线索。最终,通过办案律师高超的调解能力,成功为当事人调解离婚。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调解如下:
一、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
二、原告与被告一致确认: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基地上盖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号:粤房字第**,权属人为卢*】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号,土地使用者卢*】归被告所有。
三、原告与被告一致确认:被告向原告支付上述第二项的财产分割差额24万元,该款于2019年2月4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予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