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20.03.17】我所承办艾*宏开设赌场罪成功轻判
发布时间: 2020-03-18 | 1473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所承办艾*宏开设赌场罪成功轻判。

       20194月开始,被告人*财(父亲)自己承租经营的士多店内伙同被告人艾*宏(儿子)一道用扑克牌以三公大吃小的方式开设赌场赌场由参赌人员轮流发牌,被告人*财负责抽水及赔付工作,被告人艾*负责看风,每局抽水1020元,每天抽水800元。2019610被民警抓获并缴获赌具一批

 

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十一个月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组织各合伙人研讨办案方案,通过了解案情,确定了办案思路,制定辩护方案。案件经过一次庭审后才委托律师辩护,此前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艾*宏一直拒绝认罪认罚,导致检察院认为其认罪态度差,给出了相对于主犯(其父亲)来说更长的量刑建议,对其极为不利考虑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因查明其仅是看风人员,并非直接的抽水收益人员,所起的作用有限,故而办案律师通过会见沟通,积极为被告人争取好的认罪态度,提出关键的辩护意见——从犯。为了顺利争取最好的办案效果,办案律师前往法院阅卷,并研讨辩护方案,及时与被告人沟通庭审及辩护事宜。在审判阶段,经过不懈努力,办案律师的辩护意见均被法庭采纳。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有期徒刑六个月。当事人对此表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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