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20.03.17】我所承办艾*财开设赌场罪成功轻判
发布时间: 2020-03-18 | 1610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所承办艾*财开设赌场罪成功轻判。

       20194月开始,被告人*财(父亲)自己承租经营的士多店内伙同被告人艾*宏(儿子)一道用扑克牌以三公大吃小的方式开设赌场赌场由参赌人员轮流发牌,被告人*财负责抽水及赔付工作,被告人艾*负责看风,每局抽水1020元,每天抽水800元。2019610被民警抓获并缴获赌具一批

 

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个月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人*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组织各合伙人研讨办案方案,通过了解案情,确定了办案思路,制定辩护方案。因案发当天抓获多名赌客,赌客的陈述对于被告人是不利的,甚至有人陈述被告人每天抽水多达二至三千元。随后办案律师多次会见艾*财,并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前往检察院阅卷,并研讨辩护方案,及时与被告人沟通庭审及辩护事宜在辩护律师与被告人详细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后,在庭审中着重指出被告人并非每天都开设赌场,且抽水金额800元每天并非纯获利,其中还包含了赌客在士多店购买商品的钱,涉案金额没有指控的那么多。经过不懈努力,办案律师的辩护意见均被法庭采纳。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有期徒刑七个月。当事人对此表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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