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承办李*文离婚纠纷成功无须支付赔偿款。
2010年委托人李*文(男方)与韦*月(女方)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对婚生儿女,儿子12岁,女儿8岁。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原告韦*月于2019年7月29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被告李*文支付15万元精神损失费。李*文欲争取不支付精神损失的效果,遂委托我所代理应诉事宜。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因原告起诉离婚,并要求我方赔偿精神损失费15万元。办案律师在充分了解案件后,制定办案思路及方案,并着手准备证据材料、答辩状等。办案律师运用诉讼逆转“十大法宝”中的高效谈判,最终,与对方协商沟通后,无须支付15万元的赔偿。委托人对此十分满意。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如下:
一、韦*月与李*文双方自愿离婚;
二、儿子李*伟由李*文携带抚养,女儿李*芳由韦*月携带抚养,抚养费各自负担;
三、李*文对女儿李*芳享有探视权,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由韦*月与李*文自行协商;
四、韦*月对儿子李*伟享有探视权,韦*月自2019年9月起,韦*月每年的春节探视儿子李*伟两天;
五、号牌粤Y***汽车归李*文所有,由李*文于2020年2月1日前支付17500元予韦*月,上述款项由李*文转账至韦*月指定。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我所承办李*文离婚纠纷成功无须支付赔偿款。
2010年委托人李*文(男方)与韦*月(女方)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对婚生儿女,儿子12岁,女儿8岁。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原告韦*月于2019年7月29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被告李*文支付15万元精神损失费。李*文欲争取不支付精神损失的效果,遂委托我所代理应诉事宜。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因原告起诉离婚,并要求我方赔偿精神损失费15万元。办案律师在充分了解案件后,制定办案思路及方案,并着手准备证据材料、答辩状等。办案律师运用诉讼逆转“十大法宝”中的高效谈判,最终,与对方协商沟通后,无须支付15万元的赔偿。委托人对此十分满意。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如下:
一、韦*月与李*文双方自愿离婚;
二、儿子李*伟由李*文携带抚养,女儿李*芳由韦*月携带抚养,抚养费各自负担;
三、李*文对女儿李*芳享有探视权,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由韦*月与李*文自行协商;
四、韦*月对儿子李*伟享有探视权,韦*月自2019年9月起,韦*月每年的春节探视儿子李*伟两天;
五、号牌粤Y***汽车归李*文所有,由李*文于2020年2月1日前支付17500元予韦*月,上述款项由李*文转账至韦*月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