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22.1.25】我所承办郭*抚养权纠纷一案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
发布时间: 2022-01-25 | 1436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所承办郭*抚养权纠纷一案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

委托人郭*(原告)与其男朋友郑*(被告)于2020年5月5日生育儿子郑*荣,郭*与其男朋友郑*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后双方因感情破裂分手。儿子出生后,一直由郭*照顾和抚养,但于2020年8月23日,郑*及其母亲私自从郭*处抱走儿子,至今不告知郭*儿子在何处,也不让其与儿子见面。现在委托人郭*想通过法院判决确认儿子的抚养权归委托人郭*,并争取孩子的抚养费。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律师进行案件办理。经办案律师与当事人了解案情后,制定办案思路和方案。办案律师一边着手指导当事人进行取证,并准备立案材料进行起诉处理。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办案律师运用我所十大法宝的“大数据”检索相关成功案例,并准确把握案件制胜要点,抓住小孩未满两周岁,抚养权的判决应向母亲倾斜的优势。因孩子不足两周岁,生活无法自理需要母亲在身边时时刻刻照顾,相对于父亲来说,细心耐心又体贴的母亲是更为合适的人选,况且孩子出生后一直由郭*携带抚养,所以孩子与母亲的关系更为亲近。此时更换抚养者一定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破坏孩子与父母双方的感情。同时办案律师多次与法院沟通,调整诉讼方案。最终,法院判决儿子郑*荣由原告郭*抚养,被告郑*每月支付1800元抚养费,当事人对此结果满到十分满意。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如下:

非婚生儿子郑*荣由原告郭*抚养,被告郑*每月支付1800元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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