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22.1.25】我所承办姚*抚养权纠纷一案争取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
发布时间: 2022-01-25 | 1449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所承办姚*抚养权纠纷一案争取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

委托人李*与男朋友卓*于2014年12月9日生育了女儿李*妃,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双方因感情破裂分手。双方分手后,女儿一直跟随李*生活,由李*承担女儿的全部费用,卓*基本未承担过其作为父亲应当承担的责任。故,现委托我所,起诉请求确定女儿的抚养权归李*,并由卓*支付此前的抚养费和支付孩子抚养费。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与当事人积极沟通,确定代理方向,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进行大数据分析,同步起草了起诉状、举证清单等法律文书,并向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一审诉讼。在本案中,办案律师把握住孩子一直以来均是由母亲抚养和照顾的,情感上对母亲有较强的依赖,考虑孩子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等跟随母亲一方更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办案律师也为此制定详细的方案,最大化地保障当事人及其女儿的合法权益。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1. 女儿李*妃由原告李*抚养;

2. 被告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每年11277.2元的标准支付原告女儿从2014年12月9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的前一个月的抚养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月底前按每月939.77元的标准支付女儿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的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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