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入职于被申请人佛山市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担任冲压工一职,约定工资为 5500元/月。入职时,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 2019年3月23日,李*在车间操作冲床从事冲压生产作业时,不慎被冲床压伤双手掌指。当日,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李*因与公司协商工伤赔偿无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委托我所代为处理。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即成立办案小组进行案件办理。为了顺利争取到最好的效果,办案律师与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后,制定办案思路和方案。随即迅速起草起诉状、法律文书,整理证据清单,收集证据材料,为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2019年9月6日被认定为工伤,2020年5月15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伤残等级陆级。其后申请劳动仲裁,由于本案事实证据清晰明了,在办案律师不懈努力下,仲裁支持我方的工伤赔偿请求,最终成功争取工伤赔偿30万余元。当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如下:
一、 被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工伤待遇补偿300937.59元。
二、 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李*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入职于被申请人佛山市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担任冲压工一职,约定工资为 5500元/月。入职时,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 2019年3月23日,李*在车间操作冲床从事冲压生产作业时,不慎被冲床压伤双手掌指。当日,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李*因与公司协商工伤赔偿无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委托我所代为处理。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即成立办案小组进行案件办理。为了顺利争取到最好的效果,办案律师与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后,制定办案思路和方案。随即迅速起草起诉状、法律文书,整理证据清单,收集证据材料,为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2019年9月6日被认定为工伤,2020年5月15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伤残等级陆级。其后申请劳动仲裁,由于本案事实证据清晰明了,在办案律师不懈努力下,仲裁支持我方的工伤赔偿请求,最终成功争取工伤赔偿30万余元。当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如下:
一、 被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工伤待遇补偿300937.59元。
二、 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