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22.9.5】我所承办柳*合同纠纷调解成功获得10万元赔偿
发布时间: 2022-09-05 | 5611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21】粤0113民初4786号

【委 托 人】柳*(原告)

【审理程序】调解

【代理结果】成功调解,获得10万元赔偿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杨浩辉 律师、关颖珊 律师

 

一、基本案情

被告喻*于2015年10月13日成立广州市乐*服饰有限公司。2018年4月17日原告柳*与喻*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柳*受让喻*广州市乐*服饰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喻*承诺截止2018年4月17日广州市乐*服饰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已经核算清楚,后双方到工商局变更登记。2018年12月广州市番禺区税局告知柳*公司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存在虚假问题,要求补缴税款。在此前,柳*先前已处理的东台永*纺织品有限公司、上海智*纺织品有限公司、济南尚*纺织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遂柳*委托我所处理,起诉要求喻*赔偿。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经办案律师与当事人了解案情,制定办案思路和方案。随即,办案律师启动诉讼程序,包括起草起诉状、证据清文书、收集证据材料,并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同时,办案律师多次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力争促成调解,快速获赔。最终,经办案律师不懈努力下,双方成功达成调解。柳*先前处理的东台永*纺织品有限公司、上海智*纺织品有限公司、济南尚*纺织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喻*一次性向柳*支付10万元作为补偿,当事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双方达成的调解如下:

一、柳*先前处理的东台永*纺织品有限公司、上海智*纺织品有限公司、济南尚*纺织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喻*一次性向柳*支付10万元作为补偿。签署协议当日,喻*向柳*支付诉讼费2420元,喻*支付赔偿10万元时间自2021年6月起,每月15日前向柳*支付不少于1万元,直至喻*支付完毕。

二、就柳*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喻*一案,案号【2021】粤0113民初**号,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3日内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签署调解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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