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22.12.23】我所承办佛山市南海**模具厂合同纠纷一案,合作商拒付货款,律师调解追回货款86172元
发布时间: 2022-12-23 | 645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21)粤0605民初33396

【委 人】佛山市南海**模具厂(原告

【审理程序调解

【代理结果】成功调解追回货款86172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原告佛山市南海**模具厂被告广东**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合作关系,自202011月起截止至202110月止,广东**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向佛山市南海**模具厂采购货物。20211018日,双方进行货款结算,同日签订《广东**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收货款明细》,明确广东**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尚欠佛山市南海**模具厂货款86172元,现经佛山市南海**模具厂多次催还,广东**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拒不支付货款。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办案律师在与委托人充分了解案件情况,认真研究案卷材料后,认为可以追讨货款。随即,办案律师指导委托人提前做好收集、提供相关证据等材料准备,同时办案律师多次与法院沟通,调整方案。办案律师积极主动与对方进行沟通,提出调解方案,促成双方和解最终在办案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广东**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佛山市南海**模具厂货款86172。当事对此结果感到满意。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如下:

双方一致确认广东**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尚欠佛山市南海**模具厂货款86172,该款由被告按下述时间分四期支付予原告。

 

三、争议焦点

广东**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否欠付佛山市南海**模具厂货款86172

 

四、律师点评

    律师认为,对方当事人拒不支付货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但调解可以降低双方诉讼成本,帮助当事人尽快收回货款,应当尝试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促进调解,以达到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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