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21)粤 0106 民初 14333 号
【委 托 人】李*、章*(被告)
【审理程序】一审
【代理结果】驳回对方所有诉讼请求
【代理单位】广东瀛穗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陈舒琦 律师
一、基本案情
被告李*为天河区体育西路 9 号 13BC 房(下称涉案房屋) 的所有权人,委托人被告章*是被告李*母亲。2021 年 3 月 14 日,章*作为李*的代理人与原告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用途为商业租赁,租赁期自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租金7000元/月,按月每月1日支付,押金14000元。原告于2021年3月14日向章*支付押金14000元及3月租金2484元,于2021年4月1日向章*支付4月租金6054元。2021 年 4 月初,原告就房屋用电问题及返还装修押金事宜与物管处发生争议。2021 年 4 月 18 日李*明确回复,其经考虑认为原告在房屋内开设瑜伽工作室不妥,且是向章*咨询并得到建议其与原告解除合同的意见,故决定解除合同。原告认为两被告解除合同违约,故起诉要求两被告支付5万元赔偿。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在接受委托后,办案律师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到当事人已于2021年5月6日向原告退还19000元,包括押金14000元及补偿款5000元。当事人已实际交付房屋给原告实际使用过一段时间,原告对合同解除亦有过错,不应承租住宅作为商业租赁,且当事人另行支付5000元补偿,再起诉要求当事人支付5万元赔偿并无依据。办案律师立刻收集证据材料,起草答辩状和代理词。最终,经过办案律师不懈努力,法院判决驳回对方所有诉讼请求。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邹*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争议焦点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2.双方对于合同违约存在的责任比例
四、律师点评
在遇到房屋租赁纠纷时,应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固定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案 号】(2021)粤 0106 民初 14333 号
【委 托 人】李*、章*(被告)
【审理程序】一审
【代理结果】驳回对方所有诉讼请求
【代理单位】广东瀛穗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陈舒琦 律师
一、基本案情
被告李*为天河区体育西路 9 号 13BC 房(下称涉案房屋) 的所有权人,委托人被告章*是被告李*母亲。2021 年 3 月 14 日,章*作为李*的代理人与原告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用途为商业租赁,租赁期自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租金7000元/月,按月每月1日支付,押金14000元。原告于2021年3月14日向章*支付押金14000元及3月租金2484元,于2021年4月1日向章*支付4月租金6054元。2021 年 4 月初,原告就房屋用电问题及返还装修押金事宜与物管处发生争议。2021 年 4 月 18 日李*明确回复,其经考虑认为原告在房屋内开设瑜伽工作室不妥,且是向章*咨询并得到建议其与原告解除合同的意见,故决定解除合同。原告认为两被告解除合同违约,故起诉要求两被告支付5万元赔偿。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在接受委托后,办案律师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到当事人已于2021年5月6日向原告退还19000元,包括押金14000元及补偿款5000元。当事人已实际交付房屋给原告实际使用过一段时间,原告对合同解除亦有过错,不应承租住宅作为商业租赁,且当事人另行支付5000元补偿,再起诉要求当事人支付5万元赔偿并无依据。办案律师立刻收集证据材料,起草答辩状和代理词。最终,经过办案律师不懈努力,法院判决驳回对方所有诉讼请求。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邹*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争议焦点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2.双方对于合同违约存在的责任比例
四、律师点评
在遇到房屋租赁纠纷时,应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固定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