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22.12.30】我所承办陈*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款被拖欠,律师追回22万元及利息
发布时间: 2023-01-03 | 656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2106民终13177

【委 人】*上诉人

【代理结果】成功诉讼逆转,追回转让款22万元及利息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杨浩辉 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20年3月19日,沪*公司作为甲方、陈*作为乙方,双方签认一份《还款计划协议书》,主要内容为:陈*于2017年4月30万元资金投资入股沪*公司,2019年7月公司进行股权变更,陈*签订了《广东*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退出*公司股权和相应股份,由于受让方没有支付转让价款,协商同意公司法人包*以入股资金30万元进行退股,并约定还款日期及利息。上述《还款计划协议书》签订后,沪*公司前后转账8万给陈*。后包*一直拒不支付剩余转让款。经多次协调无果,遂委托我所起诉追回剩余转让款。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到委托后,迅速与当事人沟通案件情况。在与委托人的面谈过程中,发现一审要求返还剩余股权转让款的诉请已经败诉办案律师通过仔细了解案件细节,发现关键证据。最终,在办案律师不懈努力下,成功诉讼逆转。法院判决包*向陈*支付22元转让款项及利息,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如下:

一、 撤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1)粤0606民初4555号民事判决

二、 *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陈*支付款项220000元及利息(以300000元为本金自2019年7月1日开始至2020年6月2日止按年利率8%计算以250000元为本金自2020年6月3日开始至2020年12月28日止按年利率8%计算;以220000元为本金自2020年12月29日开始至实际清之日止按年利率8%计算)。

 

三、争议焦点

*是否应当支付转让

 

四、律师点评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建议当事人在办理涉及股权转让的事宜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以期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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