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2023.1.11】我所承办陆*提供劳务者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被雇清洗鱼池时摔倒致十级伤残,律师调解获赔13万
发布时间: 2023-01-11 | 1206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    号】2021 0118 民初 11116

【委 人】*(原告)

【审理程序】调解

【代理结果】追回赔偿款项13

【代理单位】广东瀛穗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20186月至20207月期间,原告*在被告广州鸥*纺织服装公司(以下简称鸥*公司)处一直从事水电服务工作。在此期间,应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多次为公司进行清洗鱼池工作,具体是在鱼池内的水中进行鱼池清洗,无须将池内鱼捕捞出来。20207*离职。2020105日,*公司经理电话告知*2020106日到公司处清洗鱼池,具体事项及报酬由*告知*2020106日,*来到欧翔公司进行鱼池清洗工作。公司经理当场要求*本次清洗与之前不同,要求*先将鱼从鱼池中捞出、且将池内水放干后,再进行鱼池清洗。*在将部分鱼捞入胶框双手抱着胶框在岸上行走时,因大理石地板有水比较光滑且筐内鱼不停跳动,导致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受伤。随即送往医院,诊断为右侧股骨颈骨折。事故发生后,原告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赔偿事宜,被告一直不予理会。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办案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指导当事人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受伤经过的照片、监控医疗诊断记录、费用发票并指导其做伤残鉴定鉴定,当事人伤情为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随即,到广州增城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同时办案律师多次与公司方谈判协商。庭审上办案律师综合运用诉讼逆转十大法宝中的高效谈判协商能力功促成调解。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由公司向当事人陆*赔偿13元,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如下:

被告广州鸥*纺织服装公司、张*2021年10月15日前向原告陆*支付120000元该款不包括两被告2020年10月19日向原告支付的10000元)。

 

三、 争议焦点

赔偿数额的确定

 

四、 律师点评

    本案是属于“提供劳务者损害责任纠纷”,这类型案件的重点是受伤的当事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以及双方的责任比例。劳动者遇到纠纷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以便固定证据,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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