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21)粤 0118 民初 11116 号
【委 托 人】陆*(原告)
【审理程序】调解
【代理结果】追回赔偿款项13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瀛穗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2018年6月至2020年7月期间,原告陆*在被告广州鸥*纺织服装公司(以下简称鸥*公司)处一直从事水电服务工作。在此期间,应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要求,多次为公司进行清洗鱼池工作,具体是在鱼池内的水中进行鱼池清洗,无须将池内鱼捕捞出来。2020年7月陆*离职。2020年10月5日,鸥*公司经理电话告知陆*于2020年10月6日到公司处清洗鱼池,具体事项及报酬由张*告知陆*。2020年10月6日,陆*来到欧翔公司进行鱼池清洗工作。公司经理当场要求陆*本次清洗与之前不同,要求陆*先将鱼从鱼池中捞出、且将池内水放干后,再进行鱼池清洗。陆*在将部分鱼捞入胶框,双手抱着胶框在岸上行走时,因大理石地板有水比较光滑且筐内鱼不停跳动,导致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受伤。随即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右侧股骨颈骨折。事故发生后,原告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赔偿事宜,被告一直不予理会。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办案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指导当事人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受伤经过的照片、监控、医疗诊断记录、费用发票,并指导其做伤残鉴定。经鉴定,当事人伤情为十级伤残(即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随即,到广州增城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同时,办案律师多次与公司方谈判协商。庭审上,办案律师综合运用诉讼逆转十大法宝中的“高效谈判协商能力”,成功促成调解。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由公司向当事人陆*赔偿13万元,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如下:
被告广州鸥*纺织服装公司、张*于2021年10月15日前向原告陆*支付120000元(该款不包括两被告2020年10月19日向原告支付的10000元)。
三、 争议焦点
赔偿数额的确定
四、 律师点评
本案是属于“提供劳务者损害责任纠纷”,这类型案件的重点是受伤的当事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以及双方的责任比例。劳动者遇到纠纷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以便固定证据,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1529号
【案 号】(2021)粤 0118 民初 11116 号
【委 托 人】陆*(原告)
【审理程序】调解
【代理结果】追回赔偿款项13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瀛穗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2018年6月至2020年7月期间,原告陆*在被告广州鸥*纺织服装公司(以下简称鸥*公司)处一直从事水电服务工作。在此期间,应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要求,多次为公司进行清洗鱼池工作,具体是在鱼池内的水中进行鱼池清洗,无须将池内鱼捕捞出来。2020年7月陆*离职。2020年10月5日,鸥*公司经理电话告知陆*于2020年10月6日到公司处清洗鱼池,具体事项及报酬由张*告知陆*。2020年10月6日,陆*来到欧翔公司进行鱼池清洗工作。公司经理当场要求陆*本次清洗与之前不同,要求陆*先将鱼从鱼池中捞出、且将池内水放干后,再进行鱼池清洗。陆*在将部分鱼捞入胶框,双手抱着胶框在岸上行走时,因大理石地板有水比较光滑且筐内鱼不停跳动,导致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受伤。随即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右侧股骨颈骨折。事故发生后,原告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赔偿事宜,被告一直不予理会。
(文中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办案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指导当事人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受伤经过的照片、监控、医疗诊断记录、费用发票,并指导其做伤残鉴定。经鉴定,当事人伤情为十级伤残(即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随即,到广州增城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同时,办案律师多次与公司方谈判协商。庭审上,办案律师综合运用诉讼逆转十大法宝中的“高效谈判协商能力”,成功促成调解。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由公司向当事人陆*赔偿13万元,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如下:
被告广州鸥*纺织服装公司、张*于2021年10月15日前向原告陆*支付120000元(该款不包括两被告2020年10月19日向原告支付的10000元)。
三、 争议焦点
赔偿数额的确定
四、 律师点评
本案是属于“提供劳务者损害责任纠纷”,这类型案件的重点是受伤的当事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以及双方的责任比例。劳动者遇到纠纷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以便固定证据,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